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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部门延续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主题)
中工网北京8月22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北梦原)财政部等部门今天发布一批公告,延续多项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5项政策将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1项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公告,为继续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和持有创新企业存托凭证取得的差价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和持有创新企业存托凭证取得的差价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存托凭证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为继续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为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境内原油等货物期货品种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继续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为继续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